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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隰县隰州广场民康药店小包感冒药不予使用医保卡余额的问题

2025-04-10
标题 关于隰县隰州广场民康药店小包感冒药不予使用医保卡余额的问题
写信时间 2025-04-07 回复时间 2025-04-10
请求类型 投诉 回复状态 已回复
回复单位 隰县医保局
留言内容 参保的隰县职工医保,2025年4月7日16:00在隰县隰州广场民康药店购买感冒药药品,药店告知:一整盒可以使用医保卡,小包感冒药不予使用医保卡,来电人认为不予使用不合理,希望相关部门协调正常使用医保余额。
回复内容 经核查,我单位在收到市民反映问题后,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来电人电话联系,向其解释原因:来电人购买药品在医保系统中录入是以盒为单位录入,无法拆零报销。经与来电人沟通解释,已知晓小包感冒药不能使用医保卡的原因。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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