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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公示的通知

2023-09-14 来源: 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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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关于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公示的通知

各乡镇、县治超领导组成员单位、各有关企业:

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企业管理,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,根据交通运输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《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》(交公路发[2016]124号)和《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》(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,联络人:史峻圩18834244777。各乡镇、县治超领导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,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的管理。各货运源头企业要按照省、市、县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的有关要求,按规定为货运车辆配载、装载,不得有任何违规装载、配载行为。

附:隰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企业信息表.xlsx

2023年5月10日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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