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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隰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

2017-04-07 来源: 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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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7.3】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文件(11)

关于隰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

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

——2017年3月8日在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

隰县财政局局长    王林祥

各位代表:

受县人民政府委托,我向大会报告隰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,请予审议,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。

一、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

2016年,在县委、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县人大、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,在省、市财政部门的科学指导下,全县财政工作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,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,以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为抓手,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,以深化财政改革为主线,优化支出结构,加强绩效管理,厉行勤俭节约,保障改善民生,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。全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,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。

(一)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

2016年全县总财力为150214万元,其资金构成: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361万元,返还性收入1002万元,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1016万元,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3953万元,债券转贷收入12991万元,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50万元,调入资金 1万元,上年结余10640万元。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3926万元,债券还本支出9491万元,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11万元,上解上级支出30万元,结转下年使用数14056万元。收支相抵,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。

(二)2016年收入完成情况

2016年,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361万元,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294万元,非税收入完成3067万元。

主要税种完成情况为:增值税完成814万元,为预算的269.54%,同比增长152.01%;营业税完成2179万元,为预算的82.13%,同比下降43.20%;企业所得税完成329万元,为预算的56.05%,同比下降1.50%;资源税完成36万元,为预算的85.71%,同比下降23.40%。主要非税收入完成情况为:专项收入完成387万元,为预算的91.27%,同比下降16.05%;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64万元,为预算的49.36%,同比下降54.33%;罚没收入完成302万元,为预算的40.53%,同比下降62.48%。

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23万元,为预算的627.89%,同比增长0.11%。

(三)2016年支出执行情况

2016年,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年初安排102436万元,在预算执行中,由于中央、省、市下达专项拨款及转移支付补助增加38662万元,债券转贷收入9491万元,当年公共财政预算短收172万元,决算批复减少204万元,调入资金1万元,全县总财力变动为150214万元。剔除债券还本支出9491万元,上解上级支出30万元,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11万元,结转下年14056万元,年底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实际执行123926万元。其中,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39万元,为预算的98.27%;公共安全支出4650万元,为预算的99.79%;教育支出21611万元,为预算的81.76%;科学技术支出458万元,为预算的100%;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42万元,为预算的99.3%;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38万元,为预算的87.13%;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84万元,为预算的98.80%;节能环保支出4376万元,为预算的91.99%;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555万元,为预算的100%;农林水事务支出31717万元,为预算的87.40%;交通运输支出2837万元,为预算的96.04%;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425万元,为预算的80.95%;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24万元,为预算的100%;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14万元,为预算的73.72%;住房保障支出5465万元,为预算的98.50%;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93万元,为预算的98.32%;债务付息支出298万元,为预算的100%。

经汇总,2016年全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执行598万元,为预算的94.17%,其中,因公出国(境)费用10万元,为预算的90.91%;公务接待费203万元,为预算的99.51%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5万元,为预算的91.67%。

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3748万元,为预算的87.51%。

过去的一年,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,深化财政改革,创新体制机制,完善管理措施,各项收入应收尽收,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,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
一是加大征管力度,夯实收入基础。面对日益趋紧的财政经济形势,我们与国税、地税部门协调联动,建立了“一财两税”旬碰头、月分析制度,加强沟通联系,强化分析研判,及时关注入库动态,紧盯收入进度,确保各项收入及时入库。依法加强税收征管,严格落实税收政策,巩固清费立税成果,努力做到主体税种紧抓不放、地方小税不遗不漏、非税收入严格征缴、各项收入应收尽收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,认真贯彻落实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,优化支出结构,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,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。

二是完善投入机制,保障改善民生。本着量入为出、量力而行、有保有压的原则,严格支出安排,努力提高支出时效,力争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效益。为2382户城市低保户拨付低保金1249万元;为6368户农村低保户拨付低保金2199万元;为351户农村五保户拨付 218万元;为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拨付467万元;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,惠及全县70581参保农民。拨付教育支出21611万元,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84万元,促进了全县教育均衡发展和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医疗卫生条件。

三是强化工作措施,实施脱贫攻坚。为更加有效配置财政资源,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,支持精准扶贫,根据省、市精准扶贫文件精神,结合全县实际,我们制定了《隰县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方案》和《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管理办法》。并通过会议研究确定,部门精准对接落实,整合涉农资金3957.92万元用于精准扶贫,内容涉及金融风险补偿金、教育扶贫、光伏扶贫、贫困户生活补助医疗保障等。同时,加大风险补偿金注入力度,2016年将金融机构风险补偿金提升到1135万元,撬动扶贫小额信贷达1.1亿元,实际放大贷款额度达到近10倍,收到明显成效。

四是深化财政改革,规范财政管理。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,公共财政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,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绩效管理,政府预算体系不断完善。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,全部公开了2016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和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情况。探索实施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,加快资金支出进度,提高资金运行速度。规范政府采购管理,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,必须编制采购预算,参加政府集中采购。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,完成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。

回顾过去的一年,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,各项收入应收尽收,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,财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。但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:一是受国家政策影响,以及节能减排、环保限产、化解产能等影响,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;二是收入减少与支出扩大,导致收支矛盾突出;三是预算“重编制、轻管理”,绩效评价需进一步加强。对于这些问题,我们必须高度重视,采取有效措施,切实加以解决。

二、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

2017年是实施“十三五”规划重要之年,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关键之年。做好2017年各项财政工作,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,意义十分重要。

(一)2017年预算安排原则

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,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省、市财政工作会议部署,综合考虑我县财政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,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编制原则如下:

——积极稳妥,量入为出,坚持收支平衡。

——统筹兼顾,突出重点,集中财力办大事。

——勤俭节约,过紧日子,从严从紧编制预算。

——应收尽收,应保尽保,实行收支全口径管理。

——讲求绩效,绩效为先,安排财政资金绩效先行。

(二)2017年收支预算

1、公共财政预算

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年持平,即7361万元。主体税种:增值税完成2993万元,企业所得税完成372万元,个人所得税完成200万元,资源税完成336万元;非税收入中专项收入完成387万元,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64万元,罚没收入完成302万元。

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05024万元,剔除债务还本2000万元及援疆支出6万元后,为103018万元。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: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19万元,公共安全支出4454万元,教育支出20799万元,科学技术支出135万元,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44万元,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37万元,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18万元,节能环保支出1961万元,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25万元,农林水事务支出20227万元,交通运输支出1239万元,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507万元,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8万元,商业服务等事务支出126万元,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65万元,住房保障支出4059万元,预备费900万元,债务付息支出654万元,其它支出(年初预留)751万元。

2、政府性基金预算

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34万元,上级补助收入21万元,上年结余531万元,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86万元。

3、社保基金预算

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8492万元,预算支出安排51585.34万元,收支结余-3093.34万元。

4、“三公”经费预算

2017年全县安排“三公”经费预算610万元,比上年预算减少25万元。其中:因公出国(境)经费10万元,减少1万元;公务接待费194万元,减少10万元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6万元,减少14万元。

三、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

(一)全力以赴抓收入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,积极落实稳增长、调结构各项政策措施,积极培育新型财源,夯实财政增收基础,以提高收入质量为中心,依法加强税费征管,严格落实税收政策,巩固清费立税成果,看好重点领域、抓好重点行业、管好重点项目,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。同时,建立健全协税护税机制和收入征管激励机制,构建立体式、全方位的综合治税模式,坚决依法打击偷税漏税行为,切实提高征管效率,打好财税增收攻坚战。

(二)千方百计促发展。全面落实省、市和县委各项经济发展举措,大力支持推进供给侧改革,鼓励传统产业转型,促进新型产业发展,培植涵养财源,夯实收入基础,提高收入质量。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、普遍性降费和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,着力改变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的状况,帮助企业渡过难关,推动经济健康发展。创新投入方式,加快设立产业引导基金,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领投和增信作用,切实增强民间投资发展活力和后劲,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实体经济。

(三)突出重点惠民生。一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。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,提高扶贫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,确保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总量和增幅“双增长”。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精准化支持机制。大力支持产业扶贫、光伏扶贫、生态扶贫、金融扶贫、易地搬迁扶贫等政策措施,集中力量,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。二是突出财政“稳定器”的作用。落实国家资助政策,保障家庭困难学生上得了学、上得起学。统筹运用税收优惠、科技扶持、创投基金、融资担保、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,扶持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,以创业带动就业。坚持“广覆盖、保基本、兜底线、促公平”的原则,全面落实城乡低保、临时救助政策。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。牢固树立“过紧日子”的思想,严格“三公”经费管理,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,优化支出结构,盘活存量资金,加快支付进度,厉行节约、制止浪费,全力做好保工资、保运转、保民生、保稳定、保重点“五保”工作。

(四)强化措施促改革。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,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,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。二是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,扩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,加强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,强化对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,注重评价结果运用,逐步实现所有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。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。扩大绩效评价范围,进一步加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力度,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挂钩,凡绩效评价较差或不合格的项目,下年度不再安排类似经费,项目支出预算实行“零增长”或“负增长”。四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。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采购货物、工程和服务的支出,均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,未编制采购预算的,一律不准实施采购。五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。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、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和综合评价机制。选择部分公益性强、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、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项目,启动政府购买服务试点。协同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,搞好政策衔接。

各位代表,2017年财政经济形势严峻,任务繁重,责任重大。我们将在县委、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县人大、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,坚定信心,脚踏实地,攻坚克难,积极作为,精准发力,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做出的各项决定,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!





附:

相关名词解释和说明

1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: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列入地方预算,直接缴入地方金库的财政收入。具体由两部分组成:一是税收收入,包括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分享部分,营业税、资源税的地方分享部分,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印花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土地增值税、车船税、契税、耕地占用税等;二是非税收入,包括专项收入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、罚没收入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、国有资源(资产)有偿使用收入、其他收入等。

2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:指列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支出,其支出项目按功能设置“类”级科目,包括:一般公共服务支出、国防支出、公共安全支出、教育支出、科学技术支出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、节能环保支出、城乡社区支出、农林水支出、交通运输支出、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、金融支出、援助其他地区支出、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、住房保障支出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、预备费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及其他支出等。其资金来源包括用地方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、上年结余、调入资金和中央、省一般性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。

3、政府性基金预算: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、收费,以及出让土地、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,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,是政府预算收支的组成部分。其特点是目的性强、专款专用。

4、“三公”经费预算:“三公”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、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。

5、部门预算:简单地说就是“一个部门一本预算”,完整地反映—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,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,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。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,并实行预算内资金和部门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收支统管,统筹使用。

6、转移支付(一般、专项):是政府间的一种补助,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,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,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。目前转移支付主要由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构成。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,由接受拨款的政府自主使用,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、调整工资转移支付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、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、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、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、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;专项转移支付又称专项拨款,是有附加条件、规定资金使用范围的转移支付,要求专款专用。目前,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、交通运输、节能环保、社会保障和教育等方面。

7、“营改增”: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,简称“营改增”。2012年国家在9个省市(含3个计划单列市)部分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,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及研发和技术服务、信息技术服务、文化创意服务、物流辅助服务、有形动产租赁服务、鉴证咨询服务等6个现代服务业(简称“1+6”)。2013年8月1日,改革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,现代服务业中新增广播影视服务,试点行业扩大为交通运输业和7个现代服务业(简称“1+7”)。2014年1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又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“营改增”试点范围。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开。

8、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: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、按年度编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制度,报告的内容主要是:资产负债表、收入费用表等政府财务报表,财政经济状况分析。

9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: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,政府采取以奖代补、民办公助的方式,给予适当财政奖补。其目的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,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,建立多方投入、共同推进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。

10、政府购买服务: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,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,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办量承担,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。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。

11、财政结转资金:是指结转的财政结余资金中有专项用途、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。一般来说,结转资金都是跨年度使用的。

12、财政结余资金:主要是指行政、事业单位在预算年度内,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,当年尚未支用的财政拨款资金。

13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:是指由政府设立的,从规定范围筹集的,用于调节和平衡预算运行的预算储备资金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,增加补充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,动用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。

14、支出功能科目:是指反映政府管理和主要职能活动的分类科目。分“类、款、项”三级设制。主要分类具体包括:一般公共服务支出、外交支出、国防支出、公共安全支出、教育支出、科学技术支出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、节能环保支出、城乡社区支出、农林水支出、交通运输支出、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、金融支出、援助其他地区支出、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、住房保障支出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、预备费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、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。

15、支出经济科目:是指反映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的分类科目。分“类、款”二级设制。主要分类具体包括:工资福利支出、商品和服务支出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、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、转移性支出、债务利息支出、基本建设支出、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。
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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