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隰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5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

2023-07-26 来源: 隰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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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李进伟委员:

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!

接到县政协《关于加强公共体育运动场所建设的建议》,我局高度重视,成立了以李晋伟局长为组长的“人大、政协建议、意见反馈整改领导组”,严格分析研判,针对提出的意见、建议逐条梳理,整理打包,由分管副局长牵头,进行整改,经沟通办理具体答复如下:

一、关于公共体育设施分布不均的问题

关于公共体育设施分布不均的问题,我们将结合我县实际尽可能解决公共体育设施分布不均的问题。

今年根据县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我们启动了我县全民健身中心的建设工作,目前选址位于火车头公园南面,正在进行可研、环评和初设,待县委、县政府通过建设方案,我们将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。全民健身中心建成后,我县将告别无室内体育场馆的历史,我县全民健身工作将掀开新的一页。

“十四五”期间我县计划新建三个社会足球场,目前原隰县灯光球场改建社会足球场工作已经完成,2024年、2025年各建设一块社会足球场,我县将有5人制社会足球场6块,11人制足球场1块,将极大地满足群众足球运动的需求。

今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,我们将启动奥体中心改造升级工作,目前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设计,将对奥体中心所有建设场地和运动项目设施进行提档升级,体育场地照明也在设计当中,同时我们将加大对体育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管护,为我县群众营造健康舒适的体育活动的场所。

二、关于体育设施老化、配备的问题

为了解决体育设施老化,增加体育设施的供给,我们多方筹措资金,今年一是在原有基础上为怡泽小区、凤凰苑、森林公园和黄土谙正村配备了六组30件全民健身路径,尽可能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不足的问题;二是广泛宣传《临汾市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》,明确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居民住宅区时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,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,切实从源头上解决体育设施不足的问题。

三、关于体育设施管护的问题

我们一是广泛宣传《临汾市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》,强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;二是出台了《隰县农村公共体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指导意见》,建立县、乡、村体育设施管理服务网络,明确设施管理者的管护职责;三是对于体育设施的后期保护和维修,按照“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”的原则,体育设施由乡镇(社区)、村委使用并管理,全过程接受卫体局的监督和检查。例如,温泉小镇的体育设施由怡泽社区使用和管理,并接受卫体局的监督和检查。同时我们制定了《隰县全民健身器材管理使用协议》,在发放安装器材的同时切实加强体育设施的管理。

四、关于学校体育场地开放问题

为了方便群众体育健身需求,国家要求学校体育场地在不影响教育教学的前提下有序向群众开放,结合我县学校分布的实际,我们与教科局沟通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情况下,早晚开放隰县四中体育场。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居民居住分布、学校教学时段,逐步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开放,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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