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隰县教育科技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

2023-09-13 来源: 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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隰教函〔2023〕63号

隰县教育科技局

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

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:

为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,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,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正常的教育生态,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“十项严禁”和省、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,按计划招收,建立学籍。

一、规范流程

2023年秋季小学新生入学后,就读学校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收集、汇总、校验、上报,确保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做到适龄儿童少年一人一籍。初中学校要认真核实做好初一新生的学籍网上调档工作,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,重复建立学籍,始终保持人籍一致,籍随人走。

二、均衡编班

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实行均衡编班,按照标准班额招生,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(小学起始年级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,初中起始年级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)。校长是学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分管学籍工作的副校长是主管责任人,学籍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。

三、严肃纪律

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依据《山西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暂行)》,按文件规定严格办理升学、转学、复学及毕业等各项学籍业务,严格审批纸质申请资料,保证本校的控辍保学工作持续进行,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,建好控辍保学台账。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注册或转接学籍,严禁“人籍分离”、“空挂学籍”、“学籍造假”、“异校备案”,严禁招收“借读生”,杜绝“有生无籍、有籍无生”的现象,对违规外出借读行为造成的一系列学籍问题,将由学生本人和相关学校承担。

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接此通知后,务必严格把关,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学籍注册工作。

隰县教育科技局

2023年9月1日
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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