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> 政府信息公开 > 组织机构

隰县交通运输局

2022-07-12 来源: 隰县人民政府
【字体: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;结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,拟定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建议。

(二)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。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。

(三)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、水路行业规划。参与拟订全县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,拟订有关制度、标准并监督实施。指导全县公路、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。

(四)承担全县公路、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。组织制定和落实全县公路、水路运输有关政策、准入制度、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。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;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,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;指导城市公交客运的运营管理;承担全县水路运输管理工作。

(五)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。负责水上交通管制、

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、登记和防止污染、水上消防、航行保障、应急救助、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。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。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、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。负责全县水上安全监管工作。

(六)负责提出全县公路、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、国家及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,按县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、市交通运输局确定的公路、水路等基础设施发展目标,科学安排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。

(七)承担公路、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。拟定全县公路、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,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;组织实施公路、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。指导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,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。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。

(八)负责组织全县农村公路的建设、管理和养护;指导全县地方公路网络化建设以及公路行业管理;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监督。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运政、路政等管理工作、指导全县车辆超限治理工作,并对相关治超的政策、法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、检查和考核。

(九)指导全县公路、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。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;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;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;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保卫工作。

(十)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、监测分析运行情况;开展相关统计工作,发布有关信息。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、水路行业科技开发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。

(十一)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。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。

(十二)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,审批公路运输、搬运装卸、汽车维修和运输服务业的开业停业申请,合法经营许可证。

(十三)完成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
  

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

主办:山西省临汾市隰县人民政府 © 版权所有 2018

承办: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晋ICP备15005301号  网站标识码:1410310002

涉密文件严禁上网

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:使用大于1366*768分辨率/IE10.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!

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751号